第3季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自9月1日起受理申請

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將於91日公告今(109)年第3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1097月至9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之「艱困企業」,政府即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之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已獲4月至6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

由於全球武漢肺炎疫情仍然嚴峻,我國主要出口國家邊境管制措施未解封,市場需求疲弱,導致國內與外銷相關之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持續受到衝擊,經由密集檢討並與相關產業公協會溝通後,經濟部公告前述第3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其與第2季補貼措施之差異說明如下:

  一、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考量產業皆有淡旺季,採同期比較方式較能排除景氣循環因素造成之營業額差異,客觀反映營業額受衝擊程度。

  二、增列興櫃、上市櫃公司上半年或第3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方得申請:考量興櫃、上市櫃公司於公開市場募資相對容易,且其上半年及第3EPS為正表示企業財務較為寬裕,較有能力以其上半年或第3季盈餘彌補虧損;另為避免EPS為正係因賣土地、資產等非本業收益所致,其本業仍為虧損,併將有營業損失列入申請資格。

  三、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之實績佐證資料:考量技術服務業所提供之技術服務應與製造業相關,方屬製造業之相關技術服務業,可能因製造業外銷訂單減少而受影響,爰增加本項條件。

  四、一律採線上申請:為提升審查作業效率及品質,減少因紙本文件錯漏、補正所耗時間,爰規定一律採線上申請,業者如有申請之困難,可洽各服務窗口提供協助。

由於本次疫情造成國內部分業者營業額嚴重衰退而陷入經營困境,連帶波及受僱員工;經濟部於本次特別預算追加第3季補貼經費編列156.2億元,預估除協助受影響企業可以持續營運外,亦可穩定30萬人以上之員工就業,維持社會安定。

本次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之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091031日。補貼措施之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或至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若仍有其他疑義,可撥打0800-000-257,由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專人提供服務。

資訊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