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

(一) 申請資格

  1. 申請標的為組織間之「合作案例」,凡是於亞太地區執行之社會創新合作案例皆可申請,不限組織型態。
  2. 同1案例僅限申請1類獎項,並僅可由1家代表申請,若同1案例重複投件將以投件時間較早者優先。每家申請單位於每個獎項類別至多投件1個合作案例。
  3. 合作案例需於2020年6月前即已開始執行,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

(二) 獎項類別

本獎包含「環境永續」、「經濟共融」與「社會共榮」3個獎項,每項各選出3家得獎單位,另增設1名「評審團特別獎」,共計10家得獎單位。

社會創新意指藉由科技或商業模式的創新應用,改變社會個群體間的相互關係,並從這樣的改變中找到解決社會問題的新途徑。本獎項以鼓勵社會創新合作案例為宗旨,將17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整合為「環境永續」、「經濟共融」與「社會共榮」3個獎項。

(三) 評審程序

  1. 資格審查:收件標準為資料提供與填答的完整度,以及是否有明確對應SDGs,執行單位將進行資格審查,若有缺件將通知補件,若在報名時間截止前無補件則無法進入評選階段。
  2. 書面初選:依照獎項類別分別組成評審團,進行書面初選,評審團擬由執行單位邀請亞太區域社會創新領域專家與從業者組成。申請案例除須符合該獎項分項對應之SDGs標準,並以下述四面向評選標準作基準。每獎項類別前五高分之申請案為入圍單位,可參與決選。評審團特別獎另以主題相符性評選,前三高分之申請案為入圍單位,可參與決選。
    ※ 若有同分的申請案,以評分面向「影響力」較高者優先
  3. 決選線上會議:進入決選的入圍單位將參加線上評審會議,將由初選評審所組成的決選評審團進行決選。入圍單位將進行 5分鐘pitch、5分鐘統問統答。採評分決選制,每獎項類別前三高分之申請案為優勝者,評審團另依照主題相符性評選出當年度評選團特別獎。
    ※ 若有同分的申請案,以評分面向「影響力」較高者優先

(四) 申請方式

  1. 報名時間:2021/01/10~2021/03/01 (GMT+8 17:00)
  2. 報名網站: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apply
  3. 若有任何報名問題請寄信至: siconsulting@moea.gov.tw將有專人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

(五) 獲獎鼓勵

因應疫情,今年獎項相關活動將全面採取線上舉行。得獎單位可獲得相關資源,如下列所示。相關執行方式,執行單位將另行通知。

  1. 線上頒獎典禮
  2. 獎盃一座
  3. 得獎證明一式
  4. 得獎單位與評審團線上交流場
  5. 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公關票10張
  6. 得獎單位社群(APSIPA Alumni)與活動參與
  7. 相關行銷活動

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官網連結:社會創新平台

訊息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