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十四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經企字第1100460141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訊息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