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修正說明及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悉。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3月25日勞職授字第1100200364號函辦理。

二、為使選拔與公開表揚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本要點。

三、本要點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 (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

附件下載:
1.修正表格對照表

2.修正總說明
3.部份修正規定要點
4.修正要點對照表

訊息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