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

請漁友們記得於5月31日前完成申報,並歡迎多加利用巡迴服務據點。
申報資料,是天然災害救助或相關獎補助之資格要件,並且可以提高政府施政計畫精準度,有效掌握養殖生產動態,以及作為產銷政策參考依據。
♦陸上魚塭 https://bit.ly/2QeorNO
♦淺海牡蠣 https://bit.ly/2PS1mAX

110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已經開始了,嘉義縣政府籲請養殖漁民應於5月31日截止日前完成申報,陸上魚塭養殖戶請向養殖所在地公所辦理,淺海牡蠣養殖戶請向嘉義區漁會辦理,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同時,縣府也提供沿海陸上魚塭放養量申報之巡迴服務,在東石、布袋及義竹等三鄉鎮設有巡迴服務點,派遣魚塭查報員在各村(里)辦公室或活動中心受理申報,漁民可以就近至公所或巡迴服務點完成申報,巡迴服務點之受理時間及地點可在本府農業處網頁查詢,或洽本府農業處漁業科、公所農業課、村(里)辦公室及漁民團體,歡迎漁民多加利用。

農業處表示,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資料可提高政府施政計畫精準度,有效掌握養殖生產動態,以及作為產銷政策參考依據,並且也是天然災害救助或相關獎補助之資格要件。

農業處請養殖漁民於限期前完成放養量申報,以確保自身權益,並且未來若養殖情形異動時,亦應隨時向公所或魚塭查報員申報;同時提醒漁民應定期檢視養殖漁業登記證及水源證明文件,即將到期或已逾期者應儘速申請換發。

相關檔案:
110布袋4和5月期程表
110東石4和5月期程表
110義竹4月5月期程表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