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微型文創園區設置主要功能透過與故宮南院、蔗埕文化園區、地方文化產業與生態資產結合,形成嘉義縣藝文廊帶,透過產業群聚、輔導與育成、開發與創新、展演與展售、體驗與服務,打造南台灣藝文匯聚集文創觀光新亮點。 藉由民間投資參與,將相關資源導入嘉義縣,也透過民間機構靈活管理經驗、營運技術及績效,吸引文創工作者進駐,帶動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形塑文化產業聚落,同時促進周遭產業發展,且帶動附近商業活動,增加嘉義縣就業機會,俾利促進及扶植地方產業發展,並減少政府相關人力、物力支出,同時增加權利金、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租金等。

◎受理申請文件期間,自本申請須知公告日次日上午 9 時起至110年10月1日當日下午 5 時止,國定假日、例假日或 嘉義縣停止上班日不予收件。截止送件日期如遇國定假日、例假 日或嘉義縣停止上班日,順延至次日下午 5 時止。

◎疑義徵詢、答覆及通訊:
1.申請人對本申請須知應自行研析檢核,如認為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本申請須知公告日後至民國 110 年9月30日前,以中文書 面方式向執行機關請求釋疑。
2.執行機關應於上開函詢期限截止後至民國 110 年9月30日前以 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申請人並應公告之。

◎聯絡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聯絡人:羅孟琳
 聯絡電話:05-3628123 分機 355
 傳真:05-3620636
 聯絡地址:61248 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 158 號

相關檔案
  1. 文創招商文件-申請須知
  2. 文創招商文件-投資契約
  3. 文創招商文件-投資契約附件
  4. 申請須知附件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