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鍋爐污染改善法規展延講習會-3/5雲林場、3/6臺南場
2020-03-04
由於空氣品質關乎民眾健康,近年來空氣污染一直是政府極為重視之議題,為加速解決國內空氣污染問題,行政院於106年12月21日第3581次院會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針對各項空氣污染源提出具體管制與防制措施。因此,經濟部爭取經費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工業鍋爐改善,推動鍋爐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柴油等潔淨燃料或停用鍋爐改用能源整合中心提供之蒸汽,以減少煤、重油使用量;另輔以污染防制技術輔導,以達成鍋爐空氣污染減量目標。
經過工業局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合作,透過補助及輔導,截至108年底,全國已有逾2,500座鍋爐完成改善;然而,考量既存鍋爐即將於109年7月1日起適用加嚴排放標準,且仍有部分廠商正在進行鍋爐改善或尚未規劃,工業局特辦理本講習會,透過提供輔導資源、改善做法介紹與法規展延說明,期協助尚未完成改善之廠商,儘速於109年4月1日前向所在地環保主管機關提出改善期限展延申請,避免因違反加嚴排放標準而受罰。
相關網址:簡章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