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公布欠繳保費之職業工會名單,提醒勞工注意自身權益!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11年4月15日,有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及大臺中舞蹈業職業工會等2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公布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並通知轄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欠費工會改善,若工會之欠費係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勞保局呼籲,請上列欠費之工會所屬理、監事及會員,督促工會儘速繳費。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勞保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對所屬會員之權益影響至鉅。但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例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提醒,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爾後保障權益之需。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其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訊息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