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布「勞資雙方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

2016-02-18

 勞動部發布「勞資雙方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

一、依據勞動部104年10月5日勞動關2字第1040127651號辦理

二、勞動部為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職業自由,調和勞工權益及事業單位利益,特訂定本參考原則。

三、本參考原則所稱離職後競業禁止,指事業單位為保護第五點各款所定利益,與受僱勞工約定,由雇主提供合理補償,勞工離職後於一定期間或區域內,不得受僱或經營與該事業單位相同或類似且有競爭關係之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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