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疫情嚴峻,持續影響國內經濟,為減輕民眾負擔,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租金紓困措施如下:
一、租金減收
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除行政院專案核定租金率或法律(令)明定以法定稅費(如地價稅等)計租者外,租金減收2成措施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由各國營事業主動辦理,無須承租人提出申請,惟減租後租金收入以不低於持有成本為原則。
二、租金緩繳
承租人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至9月之應繳而尚未繳交租金,主動再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9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諮詢窗口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管理部
劉容如專員
電話:02-2349-3201
楊以琳辦事員
電話:02-2349-4209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暨放款部
陳金田科長
電話:02-2784-9151#2568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總務科
彭凌文科長
電話:02-2388-2188#523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產權管理部
黃為祈副科長
電話:02-2348-3456#3499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呂紫瑄
電話02-2321-4567#503
訊息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