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3點、第7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3-02-03
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3點、第7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為簡化審查程序,鼓勵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優良單位選拔,並獎勵事業單位獲得優良單位五星獎,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歡迎下載參閱。
附件檔案下載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全文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 勞職授字第11102074091號令
訊息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