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卡(Zika)病毒疫情全球快速擴散,請台商僑胞注意相關防範措施。

2016-09-05

經濟部函文:http://cy-idipc.org.tw/upload/files/20160905100347.pdf

 

疾管署已公布國內首例境外移入茲卡(Zika)病毒感染症個案,個案為24歲泰籍男性,今(105)年110日入境桃園機場時,經發燒篩檢站攔截並採檢送驗後確認。由於目前中南美洲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擴散流行,引起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各國關注,為加強監控並維護國人健康,茲卡病毒感染症將列入我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請醫師提高警覺,如發現疑似個案,請詢問旅遊史,並於24小時內通報。

茲卡病毒感染症主要經由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而感染,潛伏期約3-12天。症狀與登革熱相似但較輕微,以發燒(通常微燒)合併斑丘疹關節痛(主要是手和腳的小關節)或無化膿性結膜炎等症狀為主,其他常見的症狀則為頭痛後眼窩痛、厭食、腹痛及噁心等。

依據流行地區監測資料顯示,巴西及玻里尼西亞等流行區曾有少數病例出現神經系統(如Guillain-Barrésyndrome)或免疫系統(如特異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IdiopathicThrombocytopenic PurpuraITP)併發症,且有孕婦產下小頭畸形新生兒之案例,惟這些神經異常與感染茲卡病毒之關聯性仍待證實。

雖亞洲及非洲地區均曾檢出茲卡病毒,但目前疫情主要集中於中南美洲,歐洲及美加地區亦有零星境外移入病例發生。近期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擴散,本署已提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旅遊疫情建議至警示(Alert),另提升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馬爾地夫六國為注意(Watch),呼籲醫師於診療時若發現疑似患者,應詢問其旅遊史並儘速通報。醫師應建議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流行地區,如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等,返國後自主健康監側,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且於旅遊期間或之後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除儘速通報並採檢送驗外,必要時應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的情形發生,以利後續產前檢查追蹤;若有流行地區旅遊史但並無出現疑似症狀,則無需採檢送驗,可考慮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評估及確認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等異常狀況,如有異常則再進一步採檢送驗茲卡病毒。懷孕婦女如經確診為茲卡病毒感染症,應每隔34週定期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追蹤胎兒生長情形。

如果您對相關疫情或防治措施有任何疑義,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之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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