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經濟部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請須知」
2023-05-09
一、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及「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5條第4項辦理。
二、為協助中小型商業服務業推動減碳管理及永續發展,特推動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為利補助計畫之執行,本部業以112年4月17日經商字第11204712430號公告旨揭須知。
三、為利實務作業,使商業服務業者更全面達成減碳目的,並考量商業服務業之週期性與多樣性及減碳目標達成所需時間,爰修正旨揭須知之申請期間、計畫執行期程及適用旨揭須知之行業標準。本次公告修正內容溯及自112年4月17日生效。
四、申請請至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辦平台:https://serv.gcis.nat.gov.tw/BIGS/
►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30 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經濟部得公告提前截止受理。
♦相關網址: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辦平台
♦相關檔案:經濟部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請須知(112年5月3日公告修正).pdf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