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感染登革熱被要求隔離申請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2023-11-14

勞工感染登革熱被要求隔離申請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因應登革熱疫情,嘉義縣政府勞青處表示,勞工如感染登革熱,經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期間,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時,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勞青處指出,勞動部於112年10月25日公告解釋令,考量勞工若因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於指定隔離治療,不若其他傳染病(例如感冒),仍可由染病勞工自行決定上班與否,且實務上常見因請病假而不發給「全勤獎金」,為保障勞工權益,要求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規定,並溯及自112年6月4日生效。

勞青處提醒,此項規定溯自今年6月4日起算,若雇主在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給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請雇主儘快補發,以免造成薪資未全額給付,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勞青處說明,如為防治登革熱清消,民眾配合政府實施登革熱噴藥防治工作,須到場配合防疫工作,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假,但若為到公司清消而導致公司需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工資則由勞雇雙方自行協議。

勞青處處長陳奕翰再次呼籲,雖然登革熱已趨緩,仍希望勞雇雙方能互相體諒,確實做好防蚊措施,清除積水容器,共同防堵疫情,如有相關勞動法令疑慮,可洽詢05–3620123轉8018、8023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部分縣市登革熱疫情嚴峻,勞工如感染登革熱,地方衛生局可要求確診勞工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治療,勞工可能必須請病假,薪資中的全勤獎金可能就會受影響,因此發布解釋令,明令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他表示,考量今年第一起本土案例時間點是在6月4日,因此解釋令追溯至6月4日生效,先前已經遭扣發獎金的勞工,可向雇主要求補發,若雇主拒絕,勞工可先請地方主管機關輔導,若雇主仍拒發,將開罰2萬至100萬元。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