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ech +1 文化科技共創集智創意提案競賽辦法」

2024-06-13

CulTech +1 文化科技共創集智創意提案競賽辦法

總獎金180萬的 CulTech +1文化科技共創集智 創意提案競賽,歡迎大家共創集智 揪團組隊報名參加,詳閱參賽辦法前,速讀瀏覽競賽辦法懶人包:



 



CulTech +1 文化科技共創集智創意提案競賽辦法

 

「CulTech +1 文化科技共創集智創意提案競賽」是由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與文化科技發展協會攜手南北擴大辦理,旨在促進科技應用與文化場域融合創新,建立共創共利的文化科技整合創新跨界資源,透過競賽為文化科技人才培育前哨站,發掘人才,投資人才。

一、 指導單位: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嘉義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文化科技發展協會


三、承辦單位
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嘉義文化科技產業聯盟

四、 合作單位:

科文双融、聯合創新加速器、國立宮故博物院南部院區、台糖蔗埕文化園區、培桂堂/新港文教基金會、嘉義縣大林慢城發展協會/萬國戲院、臺北創新實驗室、智坊創客、TAVAR協會、台灣元宇宙新媒體產業發展協會。

五、 競賽組別

​(1) 文化場域組

旨在應用數位科技,匯聚融合地方創生的面貌,讓更多人為地方說故事、在地文化與新創創新能量交互運作,吸引觀光客,並帶動其他文化景點。
文化科技核心是內容、是引起共鳴的故事,當歷史建物遇到科技應用,就發掘出更多的文化底蘊、更多的體驗價值。
特色:應用科技活化歷史建物,活絡週邊商圈、形塑文化科技力。 

(2) 企業應用組

旨在促進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推動創新應用,競賽聚焦於文化科技的創意及實證,以企業為主與團隊共創新應用、新商模。合作企業根據自身文化科技方面的需求提出題目,推動「企業出題、青年解題」鼓勵青年發揮想像力,針對企業需求提出創意構想,為出題企業帶來外部的創新能量,打造企業與青年雙贏的媒合平台。
 

 六、 文化場域組 徵件主題

以「文化科技」為核心主軸,在嘉義縣作為農工大縣的基礎上,對產業定位進行數位轉型,將嘉義縣深厚的文化底蘊及產業資源,透過各種科技應用的展示呈現,為文化場域的風貌創造更多可能性。




 

七、  企業應用組 徵件主題

  ►活動詳情請見參賽文件

八、    報名截止日期:

  1. 文化場域組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一)23 時 59分
  2. 企業應用組  即日起至2024年9月 1 日(日)23 時59 分

九、 報名網址:


十、文化場域組 申請報名資格: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或國外當地相關法令,設立五年內(含)的國內外新創事業或尚未成立公司之新創團隊、大專院校學生,三人(含)以上組成的新創團隊。

 

十一、文化場域組 報名流程:

  1. 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報名團隊的成員均須親簽名。

  2. 參賽者證明文件。(掃瞄成PDF或JPG)

  3. 參賽提案作品檔案(限20頁內,勿超過10MB),作品需包含(1)計畫理念、(2)計畫目的、(3)計畫內容、(4)團隊介紹、(4)計畫執行方式。如有影片請提供可觀看或下載連結。

十二、    限制規定:

  1. 參賽團隊最多選兩個場域題目、個人不能重複加入不同團隊報名 2. 參賽團隊的隊長為主要聯繫窗口,且須參與業師會面以及培力課程,其他團隊夥伴亦得參加。

十三、   評選委員會組成

  1. 由執行單位邀約場域企業代表、主辦單位代表、科技業者代表、文化科技領域專家學者擔任委員進行評審作業。

  2. 初賽、複賽皆同時以上兩類別之評審出席,以及該場次預設評審超過二分之一評審出席(可線上參與),方為有效結果。

十四、  文化場域組  評選流程 :

   

  1. 初賽(書面審查,含資格審)通過書面審查,個別通知進行線上5分鐘PITCH簡報及5分鐘詢答,初賽各組選出前五名進入複賽,8月1日公布於官方網站與粉絲專頁。
  2. 複賽 需出席實體10 分鐘PITCH簡報及 8分鐘評審詢答,複賽地點預計在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蒜頭糖廠東5倉)舉行。複賽詳細日期於官方網站與粉絲專頁公布。

 

十五、企業應用組

十六、參賽資格 注意事項


若申請者違反報名相關規定,即喪失申請資格,主辦 單位有權不予評選,報名者不得有異議。資格不合者定義:

  1. 不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者。

  2. 所填寫資料,經查證不符合事實。

  3. 資料不齊且經通知補繳,仍未能於指定時間內提供補繳資料者。

十七、文化場域組 評選標準

  1. 初賽 評分標準

 

  1. 複賽 評分標準 

 

十八、企業應用組 評分標準


十九、文化場域組 獎金頒發辦法

  1. 初賽 -文化場域組初賽評選結果,各組進入複賽的前五名,各獲1萬元獎勵金。

  2. 複賽- 文化場域組每場域擇一名優選獎,頒發 獎金20萬元。

  3. 初賽獎金發放日期為公布初賽入選名單後二周內;決選優勝獎金撥款日期為頒獎典禮後三天內,匯款至隊長之本人(公司團隊行號)帳戶 (請提供身分證正面影本及帳戶影本)。

  4. 實際之獎助金額,主辦單位有權依據申請計畫之規模與品質,進行整體評估後,並做彈性調整。

  5. 依中華民國稅法第八十八條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第二條七項規定,凡競賽獎金或獎品及機會中獎類型將列入個人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含累計),得獎者依法需預先扣繳10%機會中獎稅金,並同意由執行單位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廿、權利與義務:

  1. 本計畫各組遴選出優選團隊,其得獎之提案創新主題,若符合主辦單位發展之願景潛力,將有機會獲得延續計畫之相關資源連結。如:協助團隊媒合落實產業計畫、輔導對接公部門相關補助計畫,爭取媒合國發或創投基金等,國內外新創展覽曝光的機會。

  2. 各組優選團隊,可獲在新聞網路平台.合作單位行銷媒體連結、參加團隊專題報導的宣傳曝光機會。

  3. 進入複賽團隊,可免費使用基地攝影棚、場域設備POC驗證,並有基地專門業師輔導陪跑,以大帶小,提供新創創業初期的相關資源。

  4. 得獎團隊於公告當日起算一年內,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活動宣傳,若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獎勵金資助並保留第二順位得獎者遞補或取消獎助名額之權利。

  5. 獎勵金為得獎團隊所有,其金額不得折合任何等值商品或物品,其獎勵金以及獲獎資格亦不得轉讓第三者。

  6. 得獎團隊於獲獎後24個月以內,不得以此計畫之創意於其他競賽單位參賽。

  7. 得獎團隊成員在計畫撰寫及參賽時,應考量自身安全,並承擔個人交通、住宿等行為時所引發的危險、意外傷害和危及生命的後果。同時本人親屬或繼承人或相關之第三人將無法對上述之善意個人、單位或團體提出任何告訴或民事求償

  8. 如在計畫執行發生以下之情事,將酌以停止核撥獎勵金,若違規情節嚴重者,將追回所有獎助金:隊長無故缺席培力課程2堂以上、業師會面與頒獎典禮、未經主辦單位同意,隊長換人或未履行隊長應執行計畫之職權或更動原計畫內容與項目。

  9. 得獎團隊及其人員應以維護主辦單位聲譽為行事準則,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主動向專案人員反應,尋求解決,不應未釐清事實前,有任何詆毀之情事發生。

  10. 參加基地舉辦的培力系列課程(詳細日期時間另行公告),課程地點: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蒜頭糖廠東5倉)註:團隊隊長需全程參與,未參與者將影響最終決審評選結果。

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 活動辦法有任何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有以公告方式隨時解釋、補充、修改、變更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

  2. 本計畫任何補充、修改、變更後之相關內容,將公佈於主辦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執行單位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官方網站或粉絲專頁,不另行個別通知;參賽者應隨時於前述網站上詳閱最新版本之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且參賽單位瞭解並同意接受相關補充、修改或變更內容。

 二十二、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周一到周五 9:00-17:00)電洽嘉義文化科技創新基地:05-3800910 卓先生或 email: service@cyinnohub.tw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