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造成災害損失,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2024-07-29

凱米颱風造成災害損失,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凱米颱風累積雨量創新高,嘉義縣內多處鄉鎮淹水,造成財產損失,王先生受颱風影響,造成家內房屋淹水,車子也泡水需進廠維修,他很擔心應該要如何減少損失?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積極與縣府、各鄉鎮市公所及國稅局等機關密切橫向聯繫掌握災情,並將相關減免資訊及申請表格放置各鄉鎮公所,以及嘉義區監理所與嘉義市監理站等據點,以便民眾就近取得,同時提醒注意以下各稅減免規定、申請時間以及檢附資料,以免錯過時間。

一、房屋稅:
1. 房屋淹水:財稅局會依據社會局發放天然災害救助補助名冊,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
2. 房屋受創毀損:如果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二、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
1. 車輛如因泡水受損需修復始可使用,請於災後一個月內前檢具村里長證明及修車廠加註進、出廠日期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稅務局申請按日退還停駛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2. 車輛如短期內無法修復使用,請盡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完成手續後,本局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可以透過書面申請或是至該局官網線上申辦(首頁/為民服務/各稅災害減免),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此外,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係屬國稅,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記得先拍照,再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國稅局派員勘查。如有疑義,請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電話:05-3621010)或民雄稽徵所(電話:05-2062141)洽詢。

檔案下載:
嘉義縣凱米颱風_地方稅_減免說明表
嘉義縣凱米颱風_國稅_減免說明表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