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減免申請只到9月22日,籲民眾把握節稅機會!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13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若土地所有權人持有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要件,或無償提供公共通行作道路、騎樓使用等減免稅要件,只要在今年9月22日前申請(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3日),經審查核准,當年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
財稅局說明,每年地價稅開徵時,納稅人都是在接到地價稅單時才提出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尤其是自用住宅用地最多,依據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如未在9月22日前(含當日)提出申請,僅能自下年度才可適用。
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工業用地、寺廟用地等可適用優惠稅率者,或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如既成巷道、騎樓地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請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把握節稅機會。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811、814至821、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111至116詢問,或上https://cyhtax.cyhg.gov.tw/查詢。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