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訂定之「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示範補助作業要點」

2018-06-06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檢具相關應備文件以掛號郵遞或親送(含委託他人)方式向能源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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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令
 
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示範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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