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4年7月7日公告嘉義縣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林業類「森林副產物-竹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救助品項及額度:森林副產物-竹筍,每公頃4萬1000元。
受理時間:自114年7月8日起至7月21日止之工作日。
受理單位:私有地或國有租地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承租國有林班地者請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之土地所轄工作站申請。
申請時應檢附森林登記證
訊息來源:農業部
農業部於114年7月7日公告嘉義縣為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林業類「森林副產物-竹筍」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救助品項及額度:森林副產物-竹筍,每公頃4萬1000元。
受理時間:自114年7月8日起至7月21日止之工作日。
受理單位:私有地或國有租地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承租國有林班地者請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之土地所轄工作站申請。
申請時應檢附森林登記證
訊息來源: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