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2019-08-12

文  號: 勞動條3字第1080130782號
發布機關: 勞動部
法規名稱: 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摘  要: 勞動部公告:訂定「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自108年9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點擊連結另開視窗查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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