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
2019-08-29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 辦法第4條規定,應予放假,其應放假一日之日期,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為準。勞動基準法第37條 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雇主應予 放假且工資照給。
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原住民族歲時祭 儀當日欲休假,無庸請假。惟雇主如欲確認勞工是否 具有原住民身分或所屬族別者,得請勞工提供戶籍謄 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其族別之相關文件。
勞動部提醒,「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 族勞工之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 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除可處新台幣 2 萬至 100 萬 元之罰鍰外,並將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勞雇雙方 如對於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及給薪之規定仍有疑義 者,可就近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 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進一 步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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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13-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政令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