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中小企業投資諮詢服務之「投資服務辦公室」
一、服務對象
中小企業處為使投資計畫進行更具效率,於96年9月成立「投資服務辦公室」,服務對象包括:
(一)投資基金委託單位: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二)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
(三)專業管理公司。
二、投資服務辦公室定位
中小企業處投資服務辦公室協助委託單位執行「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及「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二投資計畫,提供智庫幕僚及行政支援服務。對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輔導廠商提供整合輔導及媒合國內外創投資金服務,並作為執行計畫的投管公司與中小企業間溝通協調的平台。
三、服務項目
投資服務辦公室服務項目可分為下列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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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設立投資服務專線,提供中小企業投資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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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源徵求: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可透過政府單位推薦或主動向投資服務辦公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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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加值:辦理「企業募資」加值輔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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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服務:辦理投資媒合會協助中小企業與創投資金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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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輔導:整合與轉介中小企業相關輔導資源。
四、投資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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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業透過投資服務辦公室諮詢服務,了解所需資金需求適合投資、融資、補助或是其他輔導。
- 適合投資之中小企業可填寫企業基本資料表,經由投資服務辦公室書面審查後,與投資顧問實地訪視企業以協助評估。
- 經過評估與輔導後,參加投資媒合會並由投資服務辦公室協助與投管公司接洽。
五、中小企業應準備工作
(一)確定公司有投資需求,並希望有政府資金及法人成為公司股東,並分享公司的營運獲利。
(二)準備至少3至6個月與投管公司聯絡及進行投資評估的時間。
(三)準備訪視簡報、營運計畫簡述、營運現況簡述及相關財務報表。
(四)填寫由投資服務辦公室提供之「企業基本資料表」。
六、加值服務
投資服務辦公室除提供中小企業投資服務外,還提供下列加值服務:
(一)辦理「企業募資」加值輔導課程,加強培養中小企業撰寫營運計畫書及簡報能力,提升尋求資金成功率。
(二)辦理投資媒合會,邀請不同產業的優秀廠商簡報,與有興趣的創投公司面對面直接討論,協助中小企業與國內外創投基金接軌。除了在媒合會前協助中小企業調整簡報內容及技巧,以便更精確地表現優點,吸引創投公司的眼光外,更提供中小企業有關產品、技術、銷售、財務、核心能力、營運模式等輔導服務。
(三)有興趣申請服務之中小企業與創投公司代表請向投資服務辦公室洽詢。
七、投資服務辦公室聯絡方式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投資服務辦公室
服務電話:02-2368-0816分機354或342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E-mail:invest@moeasmea.gov.tw
八、相關檔案下載: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283&ctNode=609&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