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特色產業精進輔導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2012-10-11

  • 實施目的

為協助本會歷年輔導之潛力客家特色商品業者精進發展,特以「傳統產業創新加值」概念為主軸,結合客家文化內涵,協助受輔導業者轉型朝事業化發展,並以結合實體空間規劃、複合展示及販售、參觀製程或DIY體驗等多功能設計,朝向客家文化體驗工作坊、工廠或農園(場)等經營型態發展並研提異業結盟行銷建議,促成客家重點產業轉型升級。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 申請作業

  ◎申請資格條件:

  1. 曾受本會輔導之客家特色產業業者。
  2. 位於臺三線及六堆地區具企業化經營潛力者為優先考量。
  3. 公司營運優良,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無財務責任未清者。
  4. 經營與客家文化相關之精緻農產品、地方美食、糕餅點心、茶葉、工藝產品及有意轉換傳統工廠為觀光休閒之業者;或具有日常生活功能,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以創新的經營方式提供食、衣、住、行、育、樂各領域商品或服務,並提供學習體驗活動之產業。

  ◎遴選數量:共計10家業者,並至少包含3項業種。

  ◎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24日(星期三)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產業輔導組收(請註明申請精進輔導組),逾期得不予受理。

  ◎應檢附文件:

  • 1申請業者繳交文件檢核表(如附件1)
  • 2申請表(如附件2)。
  • 3事業計畫書(如附件3)及電子檔1份。
  • 4申請業者之營利事業登記證、立案證明、工廠登記證、完稅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資料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申請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申請本輔導計畫,若有以相同或類似本案計畫書,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者,請於申請表勾選說明,如經事後查核與事實不符,主辦單位有權撤銷申請資格。

  ◎申請資料請依「申請業者繳交文件檢核表」、「申請表」、「事業計畫書」及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10份。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