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2013-06-17

 

法 規
 
名  稱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17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標準 99.01.29 修正之第 15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九
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9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