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財會資訊應用與輔導計畫
2013-04-23
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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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型中小企業財會資訊應用與輔導計畫-財會診斷輔導 | |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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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專業財務會計專家學者親訪企業,提供免費財會輔導服務,透過與專家面對面輔導方式,期協助強化中小企業財務會計管理觀念,進而協助改善提升經營體質! |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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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診斷輔導:提供一對一現場診斷輔導、提供財務會計資訊應用領域相關諮詢、診斷、輔導之臨場服務,協助中小企業提升會計知識、建立財會制度與強化財務體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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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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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業可直接於網站上申請,並備齊相關文件;或洽詢服務專線0800-585-855。 二、 經審核通過後,將主動通知申請企業提供相關文件準備,並安排顧問進行後續輔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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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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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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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0800-585-855 洪小姐、陳小姐 | |
輔導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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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財會短期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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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財會個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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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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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應具備下列二項基本資格: 一、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 除符合上述資格外,亦須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一) 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捐)助育成中心之進駐或畢業企業。 (二) 非屬育成中心進駐或畢業企業,擁有具市場價值潛力技術/產品之企業。 通過研發輔導或其他經政府機關推動研究發展、產品創新之計畫或獎項者;或所開發之技術或產品已取得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者。 |
申請企業應具備下列二項基本資格: 一、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滿2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其一即可: (一)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 (二) 前一年營業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三) 經常僱用員工數20人以上者。 二、 除符合上述資格外,亦須具備下列三項資格之一: (一) 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捐)助育成中心之進駐或畢業企業。 (二) 非屬育成中心進駐或畢業企業,擁有具市場價值潛力技術/產品之企業。 通過研發輔導或其他經政府機關推動研究發展、產品創新之計畫或獎項者;或所開發之技術或產品已取得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者。 |
輔導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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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計畫所支應,輔導企業不須支付任何費用。 |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計畫所支應,輔導企業另需支付自籌款5.5萬元。 |
輔導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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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1.5個月(依申請企業實際情形而定) |
*約5至8個月(依申請企業實際情形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