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並修正漁業法條文

2013-09-18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200156101號

茲增訂漁業法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一條之一、第四十一條之二及第六十四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