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111年度補助 「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 」開放申請

2021-09-17

國家發展委員會 111年度補助 「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 」開放申請

報導封面圖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為營造青年留鄉、返鄉創業支援體系,陪伴輔導青年開創地方創生事業,補助建置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所需人事費及業務費。

二、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須為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商號)或社團法人,惟不包含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

2.計畫成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計畫主持人須為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45歲以下青年(民國65年10月29日(含)後出生者),且在地蹲點經營地方創生業務5年以上(蹲點所在地以單一鄉鎮市區為原則)。

(2)另須邀集5位人員,共同經營青年培力工作站:a.至少3位為20歲至45歲之青年,且其中1位具備2年以上地方創生相關工作經驗。b.至少安排1位專任(職)人員。

3.前項地方創生相關工作經驗,係指有助於促進地方認同感、歸屬感,並提升地方關係人口之相關行動。

三、補助金額及執行期間:每案單一年度最高補助300萬元,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查核定函為準。執行期程原則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四、申請期間即方式:110年9月13日起至同年10月29日下午4時止,逾期恕不受理。採線上申請,請於申請時間內將所需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

五、相關資訊請詳閱111 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

六、聯絡方式:02-89795646 各區分機#320(北區) #360(中區)#345(南區) #312(東區)

活動網站

訊息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