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嘉義縣區劃漁業權執照(浮筏式)受理申請
嘉義縣政府訂於113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辦理「114年度嘉 義縣區劃漁業權執照(浮筏式)受理申請」。
請備妥下列所需證件辦理登記手續:
(一)申請書1份。
(二)切結書1份。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漁筏漁業執照、船員手冊或漁會會員證(種類:沿岸或淺海養殖)等3項證件,擇一影印1份。
(五)印章。
(六)浮筏式相關標旗幟照片。
原已持有區劃漁業權執照(浮筏式)者,應攜帶「區劃漁業權執照正本」依排定行程至指定村(里)活動中心辦理登記 新年度養殖內容作業。
旨揭登記本府將進行勘查抽查作業,同一旗幟視為共同經營戶,抽查名單內倘有共同經營戶其中1位,則同旗幟者一併 勘查;且新登記或登記棚數較去年多者亦列入勘查名單。
訊自來源:嘉義縣政府